四川省扶貧和移民工作局 四川省財政廳
  現將經我們會商並報省領導批准下達的2014年度第一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306775.5萬元,予以公告。
  蒼溪縣“掛包幫”扶貧資金(400萬元)
  規定: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在“領導掛點、部門包村、幹部幫戶”活動中深入開展機關幹部直接聯繫服務群眾工作的意見》(川委辦 [2012]15號)精神,用於 《蒼溪縣永寧鎮蘭池村2013-2015年“掛包幫”項目實施方案》中確定的基礎設施建設和人居環境改善項目。
  阿壩州扶貧開發和綜合防治大骨節病試點工作成果鞏固提升資金(15376萬元)
  規定:由阿壩州統籌用於大骨節病區更換糧食、社會保障、對現症大骨節病患者對症治療和產業培育等方面,進一步增強和提高貧病群眾自我發展能力。在項目實施中堅持創新機制、整合資源、聚集資金、整體打造、綜合示範的原則,切實改善貧病群眾生產、生活、生存條件和缺醫少藥狀況,幫助困難群眾調整結構,發展生產,增加收入。
  紅原縣現代草原畜牧業示範縣建設資金(1100萬元)
  規定: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紅原縣現代草原畜牧業示範縣建設規劃的復函》(川辦函[2012]213號)要求,用於《紅原縣現代草原畜牧業示範縣建設規劃》中確定的扶貧項目,其中:牧業生產點道路建設資金600萬元,高原綠色蔬菜等種植扶貧基地建設資金500萬元。
  甘孜州、九龍縣及瀘州等4市4村彞家新寨建設資金(8311.2萬元)
  甘孜州九龍縣6622.5萬元(其中:住房建設資金3141萬元,公共服務設施和村內道路建設資金3000萬元,四件套資金481.5萬元);瀘州市敘永縣574萬元(其中:住房建設資金448.3萬元,公共服務設施和村內道路建設資金42.3萬元,四件套資金83.4萬元);雅安市石棉縣416.8萬元(其中:住房建設資金232萬元,公共服務設施和村內道路建設資金150萬元,四件套資金34.8萬元);宜賓市屏山縣347.8萬元(其中:住房建設資金172萬元,公共服務設施和村內道路建設資金150萬元,四件套資金25.8萬元);攀枝花市米易縣350.1萬元(其中:住房建設資金174萬元,公共服務設施和村內道路建設資金150萬元,四件套資金26.1萬元)。
  規定: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扶貧移民局甘孜州九龍縣及瀘州市4市4村2014年彞家新寨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用於《甘孜州九龍縣及瀘州市4市4村2014年彞家新寨建設實施方案》中確定的25個彞家新寨項目村2172戶住房建設、新居室內“四件套”設施配置和25個村村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項目縣要按照統籌安排、整合資金、綜合打造的要求,以彞家新寨建設為載體,突出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改善民生、精神文明建設等重點,有效解決貧困群眾面臨的突出民生問題。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47000萬元)
  自貢市3905萬元(其中:沿灘區600萬元,自流井區100萬元,大安區600萬元,貢井區400萬元,富順縣1250萬元,榮縣955萬元);攀枝花市900萬元(其中:仁和區100萬元,米易縣400萬元,鹽邊縣400萬元);瀘州市9079萬元(其中:納溪區600萬元,江陽區600萬元,龍馬潭區400萬元,瀘縣1421萬元,敘永縣2185萬元,古藺縣2203萬元,合江縣1670萬元);德陽市2088萬元(其中:中江縣1688萬元,羅江縣400萬元);綿陽市8114萬元(其中:北川縣1900萬元,平武縣1700萬元,三台縣1671萬元,江油市843萬元,安縣600萬元,鹽亭縣800萬元,梓潼縣600萬元);內江市6049萬元(其中:市中區700萬元,東興區1279萬元,隆昌縣1256萬元,威遠縣1045萬元,資中縣1769萬元);廣元市12670萬元(其中:昭化區1700萬元,朝天區1800萬元,青川縣1700萬元,利州區1200萬元,旺蒼縣2000萬元,劍閣縣2180萬元,蒼溪縣2090萬元);樂山市6400萬元(其中:金口河區100萬元,五通橋區400萬元,市中區400萬元,峨邊縣900萬元,馬邊縣1000萬元,沐川縣1500萬元,沙灣區100萬元,峨眉山市400萬元,夾江縣400萬元,犍為縣600萬元,井研縣600萬元);遂寧市5180萬元(其中:安居區1397萬元,船山區600萬元,蓬溪縣1198萬元,射洪縣1185萬元,大英縣800萬元);南充市14482萬元(其中:高坪區1600萬元,嘉陵區1977萬元,順慶區400萬元,南部縣1934萬元,營山縣1989萬元,蓬安縣1900萬元,儀隴縣1639萬元,閬中市1851萬元,西充縣1192萬元);宜賓市11907萬元(其中:筠連縣1500萬元,屏山縣1700萬元,珙縣1600萬元,翠屏區500萬元,高縣1700萬元,興文縣1600萬元,宜賓縣1407萬元,江安縣800萬元,長寧縣500萬元,南溪區600萬元);廣安市9541萬元 (其中:廣安區2220萬元,前鋒區1118萬元,岳池縣1792萬元,武勝縣1542萬元,華鎣市1100萬元,鄰水縣1769萬元);達州市13178萬元(其中:達川區2114萬元,通川區1000萬元,宣漢縣2354萬元,開江縣1400萬元,大竹縣1771萬元,渠縣2351萬元,萬源市2188萬元);巴中市12363萬元(其中:巴州區1972萬元,恩陽區2259萬元,通江縣3006萬元,南江縣2380萬元,平昌縣2746萬元);資陽市6152萬元(其中:雁江區1398萬元,安岳縣1910萬元,簡陽市1659萬元,樂至縣1185萬元);眉山市3492萬元(其中:東坡區800萬元,青神縣100萬元,丹棱縣100萬元,洪雅縣400萬元,仁壽縣1692萬元,彭山縣400萬元);雅安市1400萬元(其中:名山區400萬元,雨城區400萬元,漢源縣600萬元);阿壩州4600萬元;甘孜州8300萬元;涼山州7200萬元。
  規定:各地按照中央和省扶貧開發政策要求,結合扶貧攻堅規劃和當地扶貧開發工作實際情況,緊密圍繞促進減貧目標,因地制宜確定具體實施項目。具體實施項目應遵循三個基本方向:一是圍繞改善農村貧困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產設施、小型農村飲水安全配套設施、貧困村村組道路等,支持扶貧對象實施危房改造等;二是圍繞培育和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支持扶貧對象發展種植業、養殖業、民族手工業和鄉村旅游業。承接來料加工訂單、使用農業優良品種、採用先進實用農業生產技術等;三是圍繞提高農村扶貧對象就業和生產能力,對其家庭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參加實用技術和技能培訓給予補助。
  大小涼山綜合扶貧開發彞家新寨建設資金(85107.9萬元)
  樂山市13626.9萬元(其中:住房建設資金6370萬元,公共服務設施和村內道路建設資金6074萬元,四件套資金1182.9萬元);涼山州71481萬元(其中:住房建設資金33936萬元,公共服務設施和村內道路建設資金32109萬元,四件套資金5436萬元)。
  規定:用於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小涼山綜合扶貧開發2014年項目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4﹞57號)中確定的247個彞家新寨項目村21197戶住房建設和247個村公共服務設施和村內道路建設(其中:一般村229個,極度貧困村18個)。其中:樂山市40個彞家新寨項目村3419戶住房建設和40個村村內基礎設施建設(其中:一般村37個,極度貧困村3個);涼山州207個彞家新寨項目村17778戶住房建設和207個村村內基礎設施建設(其中:一般村192個,極度貧困村15個)。項目縣要按照統籌安排、整合資金、綜合打造的要求,以彞家新寨建設為載體,突出基礎設施建設、特色產業發展、保障改善民生、精神文明建設等重點,有效解決大小涼山貧困群眾面臨的突出民生問題,實現“家家住房改善、戶戶就業穩定、人人保障到位、設施大幅提高、經濟較快發展、生態明顯改善”的目標,加快貧困群眾脫貧致富步伐,促進現代文明生活方式不斷普及,與全省同步實現小康社會。
  溜索改橋資金(10131萬元)
  綿陽市北川縣625萬元;廣元市蒼溪縣982萬元;阿壩州茂縣578萬元;甘孜州4915萬元(其中:康定縣595萬元,丹巴縣811萬元,九龍縣1089萬元,雅江縣1022萬元,道孚縣299萬元,甘孜縣1099萬元);涼山州布拖縣3031萬元。
  規定:用於5個市(州)12條“溜索改橋”建設補助。車行橋建設每延米補助6萬元,連接道路建設每公里補助35萬元,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80%。通過項目實施,進一步改善貧困地區群眾的出行條件,為貧困群眾增收脫貧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大小涼山彞區 “十項扶貧工程”建設資金(19629.4萬元)
  樂山市2783.8萬元(其中:公共服務設施和村內道路建設提標資金2100萬元,文明新生活“二選一”資金683.8萬元);涼山州16845.6萬元(其中:公共服務設施和村內道路建設提標資金10950萬元,美姑縣新增3個彞家新寨村彞家新寨建設資金和四件套設施購置資金2236.8萬元,文明新生活“二選一”資金3658.8萬元)。
  規定: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小涼山彞區“十項扶貧工程”總體方案2014年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4]19號)要求,增加資金投入,提高247個彞家新寨項目村公共服務設施和村內道路建設補助標準;新增美姑縣3個村彞家新寨建設;新增大小涼山彞家新寨建設住房建設21713戶文明新生活 “二選一”資金。
  國有貧困農場資金(500萬元)
  自貢市富順縣150萬元;廣安市前鋒區150萬元;涼山州木里縣200萬元。
  規定:用於國有貧困農場貧困職工危房改造,農場道路、水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產業發展。
  國有貧困林場資金(900萬元)
  瀘州市敘永縣100萬元;內江市威遠縣100萬元;廣安市鄰水縣100萬元;達州市300萬元(其中:大竹縣100萬元,開江縣100萬元,萬源市100萬元);巴中市200萬元(其中:通江縣100萬元,南江縣100萬元);涼山州西昌市100萬元。
  規定:用於國有貧困林場貧困職工危房改造,林場道路、水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林產業發展。
  支持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4000萬元)
  甘孜州540萬元(其中:康定縣100萬元,甘孜縣45萬元,德格縣50萬元,石渠縣60萬元,理塘縣54萬元,道孚縣48萬元,稻城縣45萬元,色達縣60萬元,雅江縣78萬元);阿壩州580萬元(其中:馬爾康縣128萬元,小金縣30萬元,若爾蓋縣60萬元,壤塘縣60萬元,汶川縣120萬元,九寨溝縣70萬元,黑水縣34萬元,金川縣54萬元,紅原縣24萬元);涼山州580萬元(其中:昭覺縣102萬元,布拖縣46萬元,雷波縣40萬元,金陽縣93萬元,普格縣75萬元,喜德縣40萬元,鹽源縣40萬元,木里縣94萬元,美姑縣50萬元);樂山市200萬元(其中:馬邊縣80萬元,峨邊縣80萬元,金口河區40萬元);攀枝花市200萬元(其中:米易縣20萬元,鹽邊縣180萬元);雅安市270萬元(其中:石棉縣82萬元,漢源縣77萬元,寶興縣76萬元,滎經縣35萬元);綿陽市210萬元(其中:北川縣95萬元,平武縣85萬元,鹽亭縣30萬元);宜賓市180萬元(其中:屏山縣40萬元,筠連縣35萬元,珙縣35萬元,興文縣70萬元);瀘州市160萬元(其中:敘永縣90萬元,古藺縣70萬元);南充市220萬元(其中:順慶區30萬元,嘉陵區60萬元,閬中市40萬元,西充縣30萬元,儀隴縣30萬元,南部縣30萬元);廣元市190萬元(其中:昭化區30萬元,青川縣50萬元,蒼溪縣40萬元,旺蒼縣30萬元,劍閣縣40萬元);遂寧市100萬元(其中:安居區40萬元,蓬溪縣30萬元,射洪縣30萬元);達州市270萬元(其中:達川區60萬元,大竹縣60萬元,開江縣30萬元,渠縣30萬元,宣漢縣90萬元);巴中市200萬元(其中:恩陽區60萬元,巴州區30萬元,南江縣60萬元,通江縣50萬元);廣安市100萬元(其中:廣安區40萬元,岳池縣30萬元,武勝縣30萬元)。
  規定:用於民族地區、民族待遇縣和插花民族貧困鄉村小路、小橋、小水、小能源等“四小工程”和特色農牧業增收項目,改善貧困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幫助貧困農牧民增收脫貧。
  摩梭家園建設暨摩梭文化保護資金(10000萬元)
  涼山州鹽源縣10000萬元。
  規定:用於《四川省摩梭家園建設和摩梭文化保護總體規劃》2014年年度實施項目補助。一是按平均每戶3萬元標準補助摩梭家園建設,結合農村危房改造建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庭院;二是按平均每個村300萬元用於10個核心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民族風貌打造,建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幸福美麗新村;三是對母系大家庭傳承保護給予補助。
  少數民族發展資金(4320萬元)
  甘孜州1420萬元(其中:康定縣130萬元,雅江縣115萬元,爐霍縣120萬元,道孚縣150萬元,瀘定縣30萬元,九龍縣70萬元,稻城縣100萬元,白玉縣50萬元,色達縣130萬元,新龍縣100萬元,丹巴縣80萬元,甘孜縣65萬元,德格縣70萬元,石渠縣20萬元,鄉城縣70萬元,得榮縣120萬元);阿壩州1150萬元(其中:馬爾康縣70萬元,金川縣115萬元,小金縣70萬元,阿壩縣100萬元,若爾蓋縣130萬元,紅原縣50萬元,壤塘縣70萬元,汶川縣100萬元,理縣100萬元,茂縣50萬元,松潘縣55萬元,九寨溝縣110萬元,黑水縣130萬元);涼山州1150萬元(其中:西昌市60萬元,德昌縣50萬元,會理縣30萬元,會東縣30萬元,寧南縣40萬元,冕寧縣150萬元,鹽源縣100萬元,木里縣100萬元,昭覺縣40萬元,美姑縣70萬元,金陽縣30萬元,布拖縣40萬元,雷波縣30萬元,普格縣170萬元,喜德縣150萬元,越西縣30萬元,甘洛縣30萬元);樂山市400萬元(其中:馬邊縣220萬元,峨邊縣180萬元);綿陽市北川縣200萬元。
  規定:用於民族地區、民族待遇縣和插花民族貧困鄉村 “四小工程”、種養業發展、特色村寨建設等項目,改善貧困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增加收入,加快貧困農牧民脫貧致富步伐。
  (原標題:四川省2014年度第一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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